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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3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淮安市中医院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33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分为两部分:
  岗位代码为01-05的岗位报名的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6月30日。
  2、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中医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邮箱:1658481701@qq.com),已招满的岗位不再接受投档,投档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报名咨询电话:0517-89619003。
  (2)由淮安市中医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成功人员。
  岗位代码为06-20的岗位报名的方式如下: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中医院第二会议室(淮安市清江浦区和平路3号急诊楼四楼),报名咨询电话:0517-89619003。
  3.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淮安市中医院网站,下载并填写《2023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一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方向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5)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本人近期同地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4.资格审核
  由淮安市中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见《岗位表》),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成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5月9日(上午9:30-11: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01-03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淮安市中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岗位代码为04-05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由淮安市中医院组织专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综合考核。
  岗位代码为06-20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淮安市中医院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岗位表》中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含)的,免除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30-15:30
  (3)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医院通知面试相关事项或者递补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经审查后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8:00
  (3)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岗位代码为01-03的岗位: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50%+面试成绩×50%;岗位代码为04-05的岗位:总成绩=直接考核成绩;岗位代码为06-20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01-05岗位在应聘同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06-20岗位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监察室:0517-80997101
  咨询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人事科:0517-89619003
  本公告由淮安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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