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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3年苏州市常熟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次)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常熟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常熟市公立医疗机构综合改革的试点方案》(常发〔2018〕69号)有关精神,经研究,我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次)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常熟市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第二批次)》,可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4月3日以后出生)。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4.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其他应聘人员报考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须于2023年4月5日前取得。
  5.岗位表中医药卫生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医药卫生专业学科。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可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工资流水等代为证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本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占编、备案制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57个,59人。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要求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应聘人员须先进行注册后再报名。
  1.报名和资料上传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5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
  3.陈述申辩、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4月3—7日期间9:00—16:00。
  4.网上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gif、png格式,大小为5M以下;
  (2)有效期内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件)及证明材料;
  (3)研究生阶段的所学课程成绩单;
  (4)发表论文、参加科研项目及获得科研奖项等材料(无内容可不上传);
  (5)研究生阶段的获奖证明(各级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证明材料(无内容可不上传);
  (6)在读或在职期间获得的和各级政府、卫健委的表彰或荣誉(无内容可不上传);
  (7)执业资格证(未取得提供情况说明);
  (8)2023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约的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签名);2021和2022年尚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
  (9)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还须上传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上传硕士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果提示退回修改,须根据审核意见修改;逾期不修改者将提示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52308541、52308542。
  2.应聘人员经查询报名网站,页面显示【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按照招聘工作人员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信守承诺,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失信违规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对其失信行为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诚信管理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1.经市卫健委组织综合能力素质和岗位匹配度评价打分。综合能力素质评分成绩不带入面试。
  2.市卫健委组织专业考官根据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专业匹配、论文、科研项目和奖励荣誉等要素进行评分。按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小于5︰1的岗位,按实际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公告。应聘人员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个人中心求职管理显示【邀请资格复审】,并可查询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名次。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好《报名登记表》,并随带报名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2023年毕业生已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请带到现场验证。
  应聘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属代为参加复审,被委托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有异议,可当场向工作人员陈述申辩。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现场资格复审时如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再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某一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均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定于2023年4月29日(周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通知书由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下载打印。
  2.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卫生公共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1.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常熟市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在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进入体检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聘人员,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应聘人员可在2个工作日内要求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的应聘人员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常熟市卫健委组织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hangshu.gov.cn/)和常熟市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changshujk.cn/hrp1/home/account/logo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备案制(参考事业人员)管理。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聘用人员自行协商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熟市第二人民医院、常熟市中医院(常熟市新区医院)录用的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其他医疗单位录用的人员,4年(3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的,由录用单位解聘,自谋职业。
  进入录取阶段的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违约的,应与招聘单位进行协商,并按照招聘单位相关规定解除协定。
  十、纪律和监督
  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308510。
  十一、本公告由常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512—52308541、5230854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报名期间开通):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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