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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2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二批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淮安市中医院是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高校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6.岗位代码为5和6的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个考试周期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岗位表中对执业资格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应聘人员需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淮安市中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先投档后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向淮安市中医院投递自荐材料(简历投递报名网址http://218.2.27.218:9119/index.php/login),投档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
  报名咨询电话:0517-89619003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投档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投档材料须包括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PDF版本)。
  (2)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本)。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等)(PDF版本)。
  4.现场材料复审
  (1)审核时间: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8:30-11:00,下午2:30-16:30
  (2)审核地点: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四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
  (3)审核材料:
  ①报名系统初审通过后生成的《2022年淮安市中医院第二批公开招聘聘用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均需打印)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背面正楷字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②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岗位表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前学历(本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资格证书等)。
  ⑤《淮安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一份(内容均须手写)。
  ⑥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材料复审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及“行程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同时必须提供在淮安市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版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区域。现场复审时,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必须佩戴口罩,排队等候时前后相隔必须大于1.0米以上,有序进入,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复审(其他笔试、面试等环节均按此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所有现场审核材料复印件将不再退还本人。
  由淮安市中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缴纳考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最终报名成功。不符合条件或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不予进入下一阶段的考试。
  最终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8:30-9:00)到资格复审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岗位代码为01-06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岗位代码为07-10的岗位: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迟到1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30分钟内不得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或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或考核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或考核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成功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2022年9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
  (3)面试地点:淮安市中医院急诊楼四楼第二会议室(淮安市和平路3号)。
  (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岗位代码01-06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岗位代码07-10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上公布。
  (三)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由淮安市中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淮安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待业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考察资格。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hazyy.com/)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没有按公告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逾期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行风办:0517-80997101
  咨询电话:
  淮安市中医院人事科:0517-89619003
  本公告由淮安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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