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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2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人才海安市资格复审等公告

  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报名及资格初审已结束,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规定,现将海安市资格复审、考试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时间:2022年6月12日(08∶00~08:30)。

  (三)地点:中共海安市委党校(海安市高庄路136号)三楼。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2年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考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1:1的岗位将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6月12日(08∶40~09:40)  2.笔试地点:中共海安市委党校(海安市高庄路136号)四楼。

  (二)面试

  1.面试人员

  (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

  (2)组织笔试的岗位进入面试考核的人选,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规定执行。

  2.面试时间、地点由工作人员当场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以及合格线等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规定执行。

  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考生在参加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考试等活动时,须按照南通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须认真阅读《海安市卫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附件),按照要求参加招聘各项活动。

  附件:海安市卫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安市卫健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招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确保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可疑症状,应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排除感染可能后,方可正常参加招聘现场活动。

  二、资格复审、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扫描场所码,并出示“苏康码”和“行程卡”。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只显示南通市行程或14天内无本土聚集性疫情或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且能提供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现场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等活动。考生应服从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前往线路,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现场活动,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管控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考生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五、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相关规定、防疫要求,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南通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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