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招聘
因卫生健康信息化工作需要,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其他条件 |
南通12320卫生热线话务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及相关专业、中文文秘类、国际商务、公共管理类 |
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普通话流利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时间:2022年3月 21日—3月 28 日14:00-17:00
地点:南通市崇文路1号南通市卫生健康委C508办公室。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名时提交二寸免冠照片4张及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提交材料需校验原件并提供3份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体检费用自理。
4.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话务员相关专业知识、新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健康生活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网站(http://wjw.nantong.gov.cn/)公告。面试由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
总成绩第1名的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予以公告,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和人社部门审核。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招聘单位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薪酬标准按照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确定的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发放。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9150。
本公告由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59009113,18962979229。
南通市卫生信息中心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