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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招聘

2021南京市栖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及《栖霞区卫生系统编外人员招录聘用管理办法》(宁栖卫字〔2015〕31号)文件精神,经栖霞区委编办核准,栖霞区属卫健委参公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7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本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发布

  招聘公告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8:00至6月24日下午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至6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细地址见附件1)

  4.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请提供证明(单位工作经历证明或者社保流水及劳动合同);

  (7)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两张。

  (8)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9)现场报名人员需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苏康码”须为绿色、体温正常,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全程配戴口罩,方可进入现场。

  网上报名

  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需注明应聘人员姓名和应聘岗位,提供的材料和现场报名材料一致(扫描件或照片)。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各招聘单位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1年6月25日12:00;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6月25日17:00。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急需用人、基层紧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众号发布。

  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通过者即获得笔试资格。

  三、考试科目及实施办法

  按照专业实际需求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的考核方式,具体岗位考试形式和所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笔试

  1.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测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笔试成绩出具后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众号公告,公示期5天。

  (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

  报考护理和康复专业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需要进行实践技能操作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网上报名的)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电话和发送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关注短信或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参加。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2019年、2020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结束后,测算总成绩,具体比例见附表1。

  (6)总成绩出具后将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众号公告,公示期5天。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将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制定考察方案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吴延洪 025-85570532

  栖霞区卫生监督所 谢超楠 17351776181

  栖霞区医院 吴 茜 025-85565831

  栖霞区疾控中心 胡晓慧 15380996239

  栖霞区妇保所 杨 蓉 19962029065

  靖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俞文慧  13512536572

  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陈根权 13951012109

  西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李明月 17361859668

  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 扬 18951937345

  尧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张盛荷 19962010507

  马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王 炜 18051002698

  迈皋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季 超 18951783089

  燕子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周 蓉 13851990112

  八卦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韩 露 025-85200893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 025-85664194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

  1.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2021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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