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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1盐城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4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5月24日到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空白未签订)、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若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的,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须于选岗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④未落实工作的承诺书。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应当持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面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所有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难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商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如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5.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生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均于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6.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形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设50分合格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http://www.sheyang.gov.cn/col/col16556/index.html)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自弹自唱、舞蹈的形式(其中自弹自唱为指定内容;舞蹈自备曲目,自带伴奏U盘,可着舞蹈服饰,舞蹈时间3分钟)。微型课内容为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其他岗位采用说课形式,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

  3.面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3个面试项目总分均为100分,微型课占45%、自弹自唱占30%、舞蹈占25%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其他岗位面试总分100分。所有岗位面试均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示。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射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于2021年8月31日前寄送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邮编:224300)。2021年8月31日前可凭报到证(非应届生可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82036。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2359681。

  七、招聘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射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

  咨询电话:0515-82355120(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

  0515-82357939(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1-3

  1.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 个人诚信承诺书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射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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