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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3年7月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具备以下条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需具有相关教学工作经历。
  4.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平台: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http://www.nsfz.net)首页。
  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7月14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与《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3年6月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3﹞17号)中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岗位同一天面试,请不要重复报名。
  (3)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②应聘面向“社会人员”岗位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及其他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资格初审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1: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者请于笔试前2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无关。
  2.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其中,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提交暂存。
  3.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将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5%+模拟课堂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25%。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23年出具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025-836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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