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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1年下半年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下属事业单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博士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应届毕业生包含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并及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12月29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12月30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12月31日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4日9:00-12月31日17: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方式:面试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出示实时更新的苏康码、行程码,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凭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szai.edu.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二)面试

  1.面试按照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同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按时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者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2-67655032、66098642

  联系人:季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7655041

  联系人:解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一)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举报电话:025-86263509

  (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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