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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试

2021盐城滨海县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267名(含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96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安排见《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教师者,可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滨海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1年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2)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人员;(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下列网址在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6日(截止16日下午5: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截止17日下午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23日;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27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2.报名须知

  ①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段学科。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招聘岗位一般设1:3开考比例,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等额招聘(具体各岗位开考比例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申领考试前14天“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21年7月26-27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资格审查表一份(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证明)。

  ⑤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报考音乐专业教师者加试专业技能,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不需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该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和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选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附件1-4

  附件1:2021年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3:2021年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4:2021年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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