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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法考试

2023年盐城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01岗位:消委会办公室文员1名;
  02岗位:辅助执法文员1名。
  03岗位:消防宣传文员1名。
  04岗位:专职消防队指导办文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遵守工作保密纪律。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瘢痕,身体外观正常,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5、具体招聘岗位相关要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东台市政府专职消防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③曾有拒服兵役、受过部队处分的;
  ④曾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它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被开除或辞退的;
  ⑤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⑥其他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工作及待遇
  (一)工作时间和地点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统一在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消防文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试用期2个月,按照法定假日及国家劳动法放假规定执行。
  (二)相关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月收入3700元,另有五险一金,具体按照实际岗位工资发放。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盐城地区人员由本人现场报名,外省市人员通过邮箱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东台市绿源路消防救援站(绿源路16号);联系人:赵传华;联系电话:13914678938,邮箱:444632767@qq.com。
  (四)报名需携带材料: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填写《东台市政府专职消防站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当地公安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部队退役士兵需带退役证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者必须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负责。
  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试
  1、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2、体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每科60分以下不得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具体要求标准详见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测试通知单参加技能测试。
  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1、岗位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体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员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10%+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
  六、聘用
  (一)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体检人员空缺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合格后,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考察主要针对应聘者本人在有无违法乱纪等方面的审查,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公示。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过程中收到问题反映,经查实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补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15-6998811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60609006。
  附件一: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二:《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表》
  附件三:《东台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能测试、技能测试要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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