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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法考试

2023年徐州邳州市司法局招聘社工公告

  根据司法局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忠诚敬业,责任心强。
  (二)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三)具备履行职责必须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专业等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六)国家和江苏省司法行政机关规定以及具体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的。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邳州市人武部南隔壁)。
  (三)报考人员现场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5.《2023年邳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工报名表》(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6.报名费100元。
  (四)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该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pzrlzy.com/)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由市司法局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选岗
  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选择具体工作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七、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公示无异议的,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单位的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月工资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含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部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pzrlzy.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6620289
  监督电话:0516-862888370516-862286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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