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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邗江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聘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优化紧缺专业干部人才结构,为推动邗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名额
  引进对象:面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和THE世界排名前200强(2022年10月12日发布)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硕博士研究生。
  引进名额:15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党爱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行为,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如期毕业并在当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当年的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30天内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本科生需在1997年6月1日以后出生(26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需在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29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需在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
  5.优先引进城建规划、建筑工程、金融投资、机械加工、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新能源、数字经济等与邗江区产业结构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6.优先引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级以上荣誉的人员;
  7.注重引进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人才;
  8.符合引进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关于回避关系的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1.报名与初审。报名人员可登陆邗江党建网(http://dj.hj.gov.cn/)、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页(http://www.hj.gov.cn/zghjz/2023hjsyzp/23hjsyzp.shtml)、相关院校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内)。提供的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3)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
  (4)院(系)级以上奖励的证明;
  (5)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资格证书(件);
  (6)有世界500强企业优秀从业经历的提供银行流水;
  将上述材料以及《报名登记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材料原件照片(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及作出的承诺(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院校+姓名+专业]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hjrcyj2023@163.com),同时上传本人60秒以内自我介绍视频(视频名:院校+姓名;录制采用全景全身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中断、不剪辑,不得采用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只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16M)。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7月10日16:00(非报名期间内上传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审核)。报名期间,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适岗评价与网上面谈。对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根据报名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因素,确定进行网上面谈人选范围,根据面谈情况,结合适岗评价得分,按照与拟聘人选1:6的比例,最终确定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察的人员名单。
  3.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察。综合能力素质考察前须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能完整提供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考察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考察的考生往返路费、食宿给予定额补贴)。
  4.体检与政审。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网上面谈、综合能力素质考察等考评结果,按照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纳入政审范围,组织实施政审。对放弃体检政审资格或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综合能力素质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对通过体检和政审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具体事业单位。
  2.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八级岗位工资标准、九级岗位工资标准。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绿扬金凤计划”人才项目资助。
  五、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4-87517071、0514-87118786(限工作时间)。监督电话:0514-80981936。
  六、本简章由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组织部、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3:承诺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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