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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3年泰州市刁铺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刁铺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包括城乡社会管理交通值守、市政管理等,由刁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年龄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3)35周岁以下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全日制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2)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涉黑涉恶、煽动群众扰乱公共秩序、参加非法宗教活动、宗族宗派思想严重、阻挠和破坏选举、群众口碑差的;
  (3)受过开除党籍处分、受其他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4)正在被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1.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网格化治理中心一楼(校园路1号,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窗口)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3)刁铺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4)经户口所在镇街在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系统内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并出具相关证明;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理论水平、思维能力、口头表达、从事农村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面试成绩+优先加分,保留2位小数。
  优先加分标准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加1分;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2分,退役士兵(士官)加1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超过选聘名额的,同分跟进)。体检按照入职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到刁铺街道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于3日内交刁铺街道。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向刁铺街道申请并取得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组织考察,由街道党工委组成考察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公益性岗位聘用手续,建立个人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
  (八)服务期限及待遇标准
  1.服务期限: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2.待遇标准:对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由刁铺街道根据工作岗位及工作任务进行确定,社会保险依据有关政策执行。
  3.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监察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面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
  咨询电话:0523—86160209
  监督电话:0523—8616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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