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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3年南京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编外人员结构,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有关招聘信息的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溧水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读。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2023年3月31日前,与就职单位签有协议约定不得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溧水区人社局一楼大厅(秦淮大道401号)。
  3.报名方式:考生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相关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军人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开考比例”栏,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于报名结束后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溧水114网站发布。
  2.报名时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评(限森林消防员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具体考试形式和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1.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参加体能测评的岗位详见《岗位信息表》)
  (1)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标准执行。
  ①男子1000米跑:30岁以下≤4′25″。
  ②纵跳摸高:男性≥265厘米。
  (2)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9:00—11:00。
  体能测评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测评。未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评的,或无法完成全部体能测评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体能测评结果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体能测评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具体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信息表》中“考试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周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为50分。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合格分数线为50分。
  面试成绩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报考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72273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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