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吴公考官网
东吴公考全国咨询电话:400-088-0828

事业单位

2022年南通十总镇专职网格员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力量,提升全镇网格队伍工作能力水平,规范网格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相关文件的通知》(通办发〔2022〕6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十总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计划招聘专职网格员24名。
  二、报名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为民服务意识。能关心群众,热心为群众办事,语言表达能力好,沟通协调能力强,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
  2、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对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户籍及住所要求:报考人员户籍在十总镇或在十总镇长期居住(①本人户籍在本镇;②本人、配偶、父母在本镇长期居住;③配偶、父母系本镇户籍)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烈士子女、见义勇为英雄、退役军人、中共党员等。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截止逾期不可补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至十总镇镇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十总镇政府为民服务中心三楼)报名,联系电话:0513-69939697。
  3、报名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携带所在学校就业生推荐表;
  (4)两寸彩色免冠照3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
  (5)相关户籍或住房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
  镇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人数达1:2比例,方可组织招聘,若报名人数不足,视情核减相关岗位数。
  五、综合考评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结合方式进行。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1、适岗评价。从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对岗位的胜任度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
  3、总成绩。按照适岗评价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合计总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导致出现计划缺额的,在报考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十总微视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经镇党委研究确定录用。
  2、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人才储备
  本次招聘专职网格员岗位实行招录替补机制,因招录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人才储备库,该数据库有效期为一年,1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经镇党委同意,从人才储备库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录用。
  九、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通州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基本待遇参照通州区编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年底考核按区、镇两级对专职网格员专项考核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如有不服从岗位安排或不适应、不适合岗位要求等情形,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建立专职网格员职业发展通道,明确专职网格员为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的主要来源。
  十、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简章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3—68655005。
  2、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个人行程或健康状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十总镇党群工作局、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最新推荐

11-232022年南通十总镇专职网格员招录公告

11-232022年宿迁市泗阳县统计局招聘乡镇(街道)统计协

11-232022年南京林业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五批)

11-232022年下半年淮阴区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和部分国企人

11-232022年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简

11-232022年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合同制人员招聘

11-232022常熟农商银行投资银行部科创招聘公告

11-232022扬中农商银行业务熟练工招聘公告

11-232022苏州银行基金业务项目团队招聘启事(155)号

11-232023江苏省考疫情防控须知(外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