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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江苏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引航员公告

  为满足引航工作需要,优化引航员队伍结构,提升船舶引航服务质量,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购买服务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岗位

类别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年龄

要求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相关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

二级引航员

2

1981年9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大专及以上

航海技术海洋船舶驾驶

持有海船甲类一等船长证书且在相应等级船舶上实际任职不少于12个月,具有良好的安全记录。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引航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法:本人到现场报名,须如实填写《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引航员报名表》(见附件1),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南通市青年西路140号4楼)。

  (四)资格审核: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全程封闭。

  1. 笔试内容。本次招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 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为2021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3.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下同),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2: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5.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面试

  1.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航海专业知识、航海英语会话等。

  3.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组织实施。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及体检时间、地点由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工作人员提前电话通知。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并应取得《海船船员健康证明》。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出具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录用和递补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决。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3.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五、人员性质和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在未取得引航员证书前,薪酬标准执行在编助理引航员工资标准,取得相应证书后参照在编持证引航员执行薪酬待遇。

  六、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0513-81182359,18015202227;联系人:曹先生。

  监督举报:0513-59003915(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0513-59003732(南通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纪委)。

  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

  附件1: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引航员报名表.doc

  附件2:南通港沿海港区引航站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引航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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