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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1年连云港市连云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按照职业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根据《中共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14号)、《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连社调指〔201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具有连云区户籍或在连云区有住房或在连云区政府各局机关、街道办事处从事民生工作或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人员(考生户籍、住房证明、工作证明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 3月29日)。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有理想、有追求,志愿从事社区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适应社区工作需要。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5年3月29日-2003年3月29日期间出生)。

  7.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4.近2年内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二)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连云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连云区中山西路3—2号,可乘坐BRT至连云区嘉瑞宝广场站下向东约200米)。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必须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有住房的提供住房证明),在连云区政府各局机关、街道办事处从事民生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在连云区社区(村)工作的需提供工作所在村或社区、街道出具的用工证明及参保证明;

  (4)个人征信证明;

  (5)岗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加分证明材料。

  第3—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四)报名费用:

  笔试报名费100元,进入面试另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区民政局A115室(连云区西墅路1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为1:2或取消该岗位招考。

  2.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对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03020。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或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公共基础知识等(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参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初级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应聘人员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笔试缴费发票与2021年4月23日下午14:00-17:00到连云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本次考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应聘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3)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项。

  (1)已经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助理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3分、社会工作师加5分、高级社会工作师加8分);(2)有连云区城乡社区工作经验的并考核合格的,经连云区城乡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后,可享受每工作满一周年,笔试成绩加1分政策待遇(此项累计不超过3分);(3)本科及以上学历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4)退役军人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政策待遇。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加分项条件都具备的可同时享受加分,上限不超过10分。

  (2)笔试成绩与加分项得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住房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无户口本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户籍证明)。

  3.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应聘人员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当天须佩戴口罩,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电子通行证非绿色或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考试,由于以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5的权重折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由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1. 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在连云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按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再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2.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安排上岗,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安排其他岗位。因怀孕未能体检或疫情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参加选岗的人员,达到符合选岗条件后在剩余岗位中进行选岗。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应标准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上岗,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不再安排其他岗位。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招聘岗位所在街道负责办理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根据市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社调指〔2016〕1号)文件精神,对通过本次招聘方式录用的社区工作者3年内没有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将给予解聘处理。

  2.本简章由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如有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公示网址:连云区人民政府http://www.lianyun.gov.cn/

  咨询电话:0518-82303020 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附件:1-2

  1、2021年度连云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

  2、报名表

  连云区社区建设协调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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