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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推理

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38)

  202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定义判断(38)
  共同加害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致使他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行为。
  下列属于共同加害行为的是(  )。
  A.甲、乙两人与丙有积怨,甲怂恿乙去打丙,乙没有听从,后来,乙在路上遇见丙并与之发生争执,将丙打伤
  B.甲、乙两家居住在同一栋楼房中,两家都有在阳台上养花的习惯,一日大风突起,甲、乙两家花盆均被吹落,一个花盆砸伤行人丙,但不能确定是谁家的花盆将丙砸伤
  C.公路上,甲车因刹车失灵撞向乙车,致乘坐乙车的丙受伤
  D.甲因与乙不合,对外谎称乙有贪污受贿行为,丙听到此事后不知真假,到处传播,造成乙名誉受损
 
 
 
  东吴教育江苏公考名师解答:
  答案: D
  解析:
  第一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同一损害后果”。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中甲怂恿乙去打丙乙并没有答应,乙与丙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属于个人主观行为,不符合关键词“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因此不属于共同加害行为;B中只有一个花盆砸伤行人丙,从而甲、乙两家并不存在共同过失,其行为并未造成同一损害后果,因此不属于共同加害行为;C中当事人只有两人,甲车车主和乘坐乙车的丙,甲的行为造成丙受伤,不符合关键词“二人以上”,因此不属于共同加害行为;D中丙起到了散布甲的言论的作用,虽然他并没有与甲同谋,甲也没有授意其去散布,但二者的行为结合后造成了乙名誉受损,符合共同加害行为的定义,因此属于共同加害行为。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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