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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推理

2021公务员考试行测判断定义判断例题讲解

  1.反事实思维通常是在头脑中对已经发生了的事件进行否定,然后表现为原本可能发生但现实并未发生的心理活动。根据发生的方向可将反事实思维分为上行反事实思维和下行反事实思维。上行反事实思维,是对于过去已经发生了的事件,想象如果满足某种条件,就有可能出现比真实结果好的结果;下行反事实思维,是对过去已经发生了的事件,想象如果满足某种条件,就有可能出现比真实结果坏的结果。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各项中属于下行反事实思维的是(?? )。
  A.要是当时好好复习,这次考试就可以通过了
  B.如果我发挥的稍微差一点,就与奖牌失之交臂了
  C.如果祖父还活着,他一定不愿意看到今天这个局面
  D.如果没有带这么多东西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跑的快点了
  答案: B。东吴解答: 本题是定义判断,是一道双定义题,讲反事实思维,后又延生出上行反事实思维和下行反事实思维,而问题问的是哪个选项是属于下行反事实思维,反事实思维的意思是对过去发生的事情,要是满足某种条件就会发生比真实结果坏的事,A、C、D答案都是没有出现一个坏的结果,只有B答案出现了一个比预期坏的结果。所以B为正确答案。
  2.受欢迎的公众指的是组织盼望与其建立和发展关系,对方也有相应的需求,主动与组织建立关系的公众。被追求的公众是指组织单方面希望建立和发展关系,而对方则缺乏相应的热情,需要组织去努力争取的公众。不受欢迎的公众是指组织方面不愿接触,力图躲避,但对方想建立和发展关系并穷追不舍的公众。如果我们把企业看作是组织的话,对于企业来说,不受欢迎的公众是(????? )。
  A.政府主管部门
  B.慕名而来的应聘者
  C.企业的竞争者
  D.揭发企业不法行为的记者
  答案: D。东吴解答:
  第一步:判断考察定义
  题目考察“不受欢迎的公众”,所以仅需在题干中阅读“不受欢迎的公众”。
  第二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包括“不愿接触”,“穷追不舍” 。
  第三步:逐一判断选项
  A中明显不符合关键词“不愿接触”和“穷追不舍”,因此A不属于不受欢迎的公众;B中明显不符合关键词“不愿接触”,因此B不属于不受欢迎的公众;C中明显不符合关键词“穷追不舍”,因此C不属于不受欢迎的公众;D中揭发企业不法行为的记者明显符合关键词,因此D属于不受欢迎的公众。综上,故正确答案为D。
  3.定义: ①级差地租:指租佃较好土地的生产者向土地所有者缴纳的超额利润。
  ②绝对地租:指由于土地私有权的存在,租种任何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即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所取得的地租。③垄断地租: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以外的一种特殊的地租形态。它只存在于少量自然条件特别有利的土地上。
  典型例证:(1)即使是自己承包土地中的稀有矿产资源也归国家所有。
  (2)即使是土地肥力相同、产量相同的地块,由于距市场远近不同,其租赁费用也会有所差异。
  (3)土地所有者对于他的土地,不论是优等地还是劣等地,总要取得一定的地租,否则,他宁愿让土地长期闲置,也不肯让别人无偿使用。
  上述典型例证与定义存在对应关系的数目有(  )。
  A.0个
  B.1个
  C.2个
  D.3个
  答案: C。东吴解答:
  第一步:抓住每个定义中的关键词
  级差地租:租佃的是“较好土地”,生产者向生产者缴纳“超额利润”;
  绝对地租:“必须缴纳的地租”;
  垄断地租:“一种特殊的地租形态”,“只存在于少量自然条件特别有利的土地上”。
  第二步:逐一判断例证
  例证(1):所谈内容与地租无关,不符合任一定义;
  例证(2):土地“租赁费用”会因为“市场远近不同”而存在“差异”,与“级差地租”的定义对应;
  例证(3):无论土地是“优等地还是劣等地”,总要收取“一定的地租”,和“绝对地租”的定义对应。故正确答案为C。
  4.孳息:是相对于原物的概念。原物是指依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产生新物的物,孳息是原物产生的物。根据以上定义,下列选项属于孳息的是(? )。
  A.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
  B.牛肉制成的牛肉干
  C.果树所结的果实
  D.龙眼树上发出的新芽
  答案: C。东吴解答:
  第一步:判断考察定义
  题目考察“孳息”,所以仅需在题干中阅读“孳息”。
  第二步:抓住定义中的关键词
  关键词为“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新物”,“原物产生的物”。
  第二步:逐一判断选项
  A选项“热力”和B选项“牛肉干”都是经过加工制成的,不符合“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C选项正确,“果实”是“果树”依自然属性而产生的新物,符合定义;D选项“新芽”是“龙眼树”的一部分,不符合“新物”。故正确答案为C。
  5.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的评价的总和。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的名誉依法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主要是名誉的维护和安全。名誉权是重要的人格权,侵害名誉权是分割人格权的常见形式。侵害名誉权的构成须具备以下要件:(1)须有特定的受害人;(2)须为侵害人实施的行为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3)须为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下面哪种情况属于侵害名誉权?()
  A.王宏是市人大代表,在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上,他陈述了关于市钢铁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其中有关于公司方总经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内容
  B.某单位在评定职称时,某评委指责某人参加评审的著作为抄袭之作,并且痛斥抄袭的风气;后经查实,该著作并非抄袭之作
  C.方萧萧和李旭是同事,交往频繁,方萧萧的父亲知道这个情况后,告诫方萧萧李旭为人阴险,曾经做过不少坏事,并且不许他们继续来往
  D.某作家与王林不和。后来,该作家在他的小说中,以虚构的形式贬低“主人公”的品德和能力;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小说中的“主人公”便是王林
  答案: D。东吴解答:此题的要件包括3个:①须有特定的受害人;②侵害人实施的行为损害了受害人的名誉;③损害他人名誉。A选项中是人大代表行使职责的权利,不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排除;B选项的评委并非实施侵害行为人的行为,不符合要件②,排除;C选项并未对他人的名誉造成损害,不符合要件③,排除;而D选项中作家小说种的人物贬低了王林,损害了他人的名誉。因此,本题答案为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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