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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

2020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市局监管工作力量,经研究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拟面向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选调2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相关岗位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公务员2名。
  二、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药学、计算机(软件)相关专业(详见附件“相关专业参考目录”)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内相关专业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选调机关提出申请,选调机关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经审核同意的,在网站发布。凡未提出添加,及选调机关未同意,最后没有在网站公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7. 具有2年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历(截至2020年11月),熟悉药品监管业务工作。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2015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5年(含试用期),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 尚在试用期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形式
  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范围内,采取市局、市(区)局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推荐人选。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3日。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人事教育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23—86200622。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①《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附件,正反打印),报名登记表请到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②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三)资格初审
  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
  五、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测试职位适应能力,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六、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开始前,考察人选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②工作经历证明;③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任职证明。
  考察工作由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从所学专业、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方面进行岗位匹配度评估。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考生体检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对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不予递补。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公开选调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第二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符合《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情形的,一律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泰州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200622,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公开选调监督电话:0523—86883016。
  1.相关专业参考目录.docx
  2.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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