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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3年南通市通州歌舞团(通剧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经核准,南通市通州歌舞团(通剧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通州歌舞团(通剧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 1987年1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要求除外。
  4. 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3年4月30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并自愿报名的人员,将报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82772075@qq.com。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29日16:00。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材料:
  ①《南通市通州歌舞团(通剧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本人签名;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报名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打包并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考生发送邮件后,请及时与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6524005、15950866957,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
  (3)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16:00。初审情况在24小时内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6524005、15950866957。陈述申辩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09:00~16:00。
  (5)对初审异议的处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17:30。
  (6)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本公告其他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他岗位,具体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电话通知。改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09︰00~11︰30。
  (7)报名结束后,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8)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9)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为闭卷考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参加对象。通过邮箱报名成功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1.参加对象。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
  3.复审要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复审人选递补。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由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4.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项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结构化面试合格者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见附件4。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体检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会同通州歌舞团(通剧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州人力资源网、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报南通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发放《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13-86125999(通州区纪委),0513-86108386(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6524005、1595086695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1. 南通市通州歌舞团(通剧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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