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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盐城射阳县公安局招聘专职巡防员32人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适岗人才,经射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20﹞167号)批准,射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3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临海巡防中队6名

  千秋巡防中队5名

  洋马巡防中队6名

  盘湾巡防中队2名

  新坍巡防中队3名

  特庸巡防中队4名

  长荡巡防中队4名

  兴桥巡防中队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男性,具有射阳县户籍(或射阳常住人口);

  (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斜颈等),无纹身,无口吃等;身体、心理健康,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1.0,无色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的体检;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承担24小时值班及出差任务。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8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射阳县人社局就业中心院内西三楼人力资源办公室2)。

  射阳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合德镇红旗路135号)。

  报名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15-69222966 (县人力资源公司)

  报名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0515-82369110 (县保安服务公司)

  18851559600;18851558108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核

  1.报名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巡防员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曾在公安机关工作因个人原因辞职的两年内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被辞退、开除的不得报考。

  2.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退伍士兵优先录用。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一)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2020年12月30日上午9:00-11: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公室。

  (三)面试人选确定: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参加面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考生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退伍军人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安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公安局工作。

  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时,面试结束后,可在服从调剂的另外岗位未录取人员中,由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至岗位招聘数。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按照《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执法辅助岗位核定薪酬标准,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录用人员由县公安局使用考核,提供意外伤害险外,按规定发放服装,进入单位工作首月扣发1000元服装费,工作满一年后返还。

  同时采取一事一奖,对抓获重大违法犯罪人员、提供案件线索等,将给予另外奖励。

  七、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县纪委派驻县人社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

  附件:《射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巡防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公安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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