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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下半年重庆酉阳自治县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详见《酉阳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简称《一览表》,下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酉阳工作5年以上;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23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1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境外高校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及考点设置均在重庆师范大学,应试人员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场次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考生持《酉阳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份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到指定地点报名。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第一场招聘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第二场招聘

  第一场招聘后的剩余岗位,于2020年12月25日之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面向社会公布,除岗位名额变化外,其余招聘条件不变。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酉阳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条件,现场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资格查审合格者,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100元/人缴纳考务费,在报名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各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范围、难易程度与高考相当。

  2.笔试时间地点

  第一场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0年12月25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场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0年12月30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不按要求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总和(不按比例折算),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于每场招聘笔试结束后19:00前在报名处张贴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教学片段试讲)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各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教材分析、课堂掌控、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时间

  第一场招聘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6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场招聘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31日在重庆师范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不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任一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任一科目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 专业技能面试成绩×30% + 综合面试成绩×3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1.确定签订协议人员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报考招聘学校及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

  (2)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业(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校学业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上述情况和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根据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最终签订协议人员。

  (3)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签订协议时间及有关事项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为:各场招聘公布签订就业协议当天9:00--22:00。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签订资格。

  各招聘点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后,由招聘单位与拟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各招聘点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名单及成绩,在两场招聘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2021年以前毕业拟聘人员于2021年1月11日、2021年毕业高校毕业生拟聘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到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以及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公告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酉阳服务5周年后方可申请外区县流动(在招聘单位服务3周年后方可申请县内流动),未满服务期的,解除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的违约金;公费师范生从其《公费师范生协议书》规定。

  报考人员在体检及以后环节主动放弃者视为违约,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规定缴纳违约金,同时纳入不诚信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公务员(含参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酉阳人力社保局网页上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本简章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81536008;

  酉阳自治县教委联系电话:023-755576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5

  附件1.酉阳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

  附件3.酉阳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x

  附件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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