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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黑龙江鸡西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

  为整体优化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素质,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依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指导意见》(黑组通字〔2020〕18号),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三县(市)、六区计划招聘11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3日至2002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具有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出生年月相应顺延计算,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中。报名时间从2020年10月22日上午8点30分至10月30日下午4点。
  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签字的《2020年度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登记表》(附件2);(2)本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6)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7)报考人员(XXX)填报招聘考试个人信息Excel表(附件4);(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JPG格式,3.5cm×5.4cm或像素626×413,不超过200KB,照片存档名为本人身份证号)。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1-6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与材料7、8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中(syzp2020dcsrz@vip.163.com)。
  报送材料不全、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不完整、电子图片内容模糊、传送文件不能正常解压缩、未按报名时间要求传送或未按岗位对应邮箱传送材料的,均不予受理。发送邮件时主题请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及是否申请笔试政策加分。
  2.资格审查
  由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上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告知考生。笔试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考生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时间到现场进行审核。
  3.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申请笔试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申请笔试政策加分的考生,请将政策性加分相关材料证明原件扫描或拍照打包压缩后(明细详见附件5),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发送到此次招聘指定报名邮箱中(syzp2020dcsrz@vip.163.com),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6)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分数总体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5)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6)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要达到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以上,若报名人数未达到3:1比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考岗位数量。
  2.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审查复审结束后,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公布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三)岗位选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考生依次按《2020年度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到村(社区)任职计划》现场选择岗位,时间地点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另行通知。参加岗位选择环节的考生数量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人数与计划招聘总人数1.5: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选岗。岗位选择环节末尾,若考试总成绩和笔试总成绩均相同的考生数量大于剩余岗位数量,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由于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由剩余未录用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总成绩一致的,笔试总成绩分数高者优先。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被聘用后,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半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锻炼时间),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培养成熟的及时选任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对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提拔使用。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四、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86625。
  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467-2187013。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别提示:
  此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考生考试前接受“国务院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码色及体温测量合格者,佩戴口罩,方可参加考试。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附件:
鸡西市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
  到村(社区)任职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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