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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四川宜宾叙州区事业单位考调8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考调8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83名,具体考调单位及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全国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按照国家、省、市等关规定,对服务年限或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的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10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叙州区政务大厅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3.报名程序:
  (1)填报信息。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如实填写《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报考者持报名信息表(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2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各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职业)证书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原件。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各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全过程。在考调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考调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4.缴费确认: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科。
  (二)开考比例
  卫生类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其他类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缴费点退还笔试考务费。
  (三)考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622室(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城北新区康宁路区政务服务中心六楼)。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考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考试科目按岗位分别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4.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成绩*50%+《申论》笔试成绩*50%;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或《护理综合知识》的,考试总成绩=该科目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本次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考试成绩均有效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考调人数),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5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调环节。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成绩相同的,学历层次高者进入体检程序,学历层次相同的,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时间长者进入体检程序,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时间相同的,则加试后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执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各考察小组如实提交考察报告。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考调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同一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事项,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八)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区纪委派驻各考调单位纪检监察组或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31-6205177)举报。
  五、其他
  (一)本次考调的报名、成绩公布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将在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bxz.gov.cn/)和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上公布。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调聘等环节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本公告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831-6613022、0831-7822849,区卫健局0831-6200842。
  提示:请参加本次考调报名、考试等环节的考生注意,在来叙州区之前务必准备好个人健康证明或登录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信息码”,并积极配合叙州区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请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附件1.《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事业单位2020年第一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组织部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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