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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事业单位招聘40人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现面向社会为税务系统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山西省税务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26个,其中省局3个,市级局23个,合计招聘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山西省税务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对象主要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 、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为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非2020年应届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5.在职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9月26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9月26日24:00至9月27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9月22日9:00至9月27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个别岗位可申请降低开考比例。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29日9:00至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9月29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30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30日9:00至16:00,缴费时间为9月30日17: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规定比例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因工作需要,个别岗位可申请降低开考比例。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之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7日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10月17日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查询:11月上旬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需提供单位报考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如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诸多方面。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告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者提出复检申请,安排其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主要采取档案审查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档案审查重点为审查应聘者“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实地考察重点为了解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严肃招聘纪律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0351-2387517、2387036
  监督电话: 0351-238736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2.专业明细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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