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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考试公告

2020年广东深圳市光明区选调公务员29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深圳市光明区公务员不得报考;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不得低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如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职务职级,则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拟选调人选的职务职级以选调职位表为准。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12月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4.符合选调职位条件要求;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4.处于任职试用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10:00起至12月30日17:00时止(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88211575、0755-88211918;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89450163)。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http://www.szkscp.com.cn,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6,须手写签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参加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附件3)、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等扫描件(须为png、jpg、jpeg格式)。其中,报名表的excel电子版文件须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zzbgwyk@szgm.gov.cn。

  (二)资格初审

  按照《选调公告》及《选调职位表》,各选调单位对考生的身份、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于2021年1月4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笔试。

  资格初审仅对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选调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及办理调动审批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2021年1月8日10:00至1月9日18: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及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各岗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当比例低于1:3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后再划定公布,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进入面试。2021年1月12日(周二)前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选调单位具体通知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将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面试和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选调。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期间,考察对象须向考察组提交任现职务职级文件。

  (八)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按相应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九)确定拟选调人选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十)公布选调结果

  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选调结果。

  (十一)办理调动

  拟选调人选应当在获得选调资格后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不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www.szgm.gov.cn)发布公告。报考者应在考前14天申报“粤康码”,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持“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4)。

  五、其他事项

  (一)公告内所有相关资格条件均截至于2020年12月31日。

  (二)选调进入深圳市光明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四)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附件:1-6

  1.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12月面向市内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参加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12月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承诺书.doc

  4.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12月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

  5.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考试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考生.docx

  6.深圳市光明区2020年12月面向市内公开选调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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