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东吴公考官网
东吴公考全国咨询电话:400-088-0828
当前位置: 首页 > 综合知识 > 法律 >

法律

2021事业单位法律综合知识测试(90)

  2021事业单位法律综合知识测试(90)
  回避制度:是指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等,不能参加该案件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在某一案件中,下列人员可以不回避的是(    )。
  A.当事人的同学,住在法院隔壁
  B.当事人的哥哥,负责法院同声翻译
  C.当事人的母亲,法院法医鉴定员
  D.当事人的父亲,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宣传委员
 
 
 
  东吴教育江苏公考名师解答:
  答案: A
  解析: 回避制度的关键信息为“与刑事案件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A项中当事人的同学只是住在法院隔壁,并不是与刑事案件有关系的司法工作人员,不符合定义条件;B项中的哥哥、C项中的母亲以及D项中的父亲都参与了刑事案件,且与当事人有着亲属关系,需要回避。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最新推荐

12-312022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核工业总医院招聘公告(

12-312021平潮镇招录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12-312021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财务人员

12-312021年12月31日国内外时事政治

12-312021年12月30日国内外时事政治

12-312021年12月29日国内外时事政治

12-312022年苏州市吴江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12-312022年徐州市邳州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12-312022年苏州市立医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12-312021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直属基层医疗机构招聘